移动推车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适用的火灾范围

2021-09-09 18:24


移动推车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适用的火灾范围


移动推车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具有环保、节水、对人体及厌水场景无次生损害的特殊优势,高性能细水雾喷枪可实现直流、喷雾及水泡沫混合三种模式快速转换,灭火级别可达到20A 和279B,可扑灭A,B,E类各种火灾;装备体积紧凑,灭火启动迅速,重量轻,移动方便。

水(压力在10MPa以上)从一种特殊材料的喷头喷出时,形成粒径在10~100μm的水雾,高压细水雾粒径多在10μm以下,遇火后迅速汽化,体积可膨胀1700~5800倍,吸收大量的热,使燃烧表面温度迅速冷却。同时,水汽化后形成水蒸汽,将燃烧区域整体包围和覆盖,使燃烧因缺氧而窒息。

高压细水雾具有优越的阻断热辐射传递的效能,能有效地阻断强烈的热辐射;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的灭火救援工作。

移动高压细水雾适用的火灾(实施灭火、抑火、控火、控温、降尘作用):

一类:汽轮机房、燃气直燃机房等场所的可燃气体喷射火灾;

二类:书库、档案资料库、文物库等场所的可燃固体火灾;

三类: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四类:液压站、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润滑油仓库、透平油仓库、柴油发电机房、燃油锅炉房、燃油直燃机房、油开关柜室等场所的可燃液体火灾;

五类:配电室、计算机房、数据处理机房、通讯机房、控制室、大型电缆室、电缆隧(廊)道、电缆竖井、交通隧道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