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0.2mm~2mm甚至更小的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由于雾滴受热后很容易变成蒸汽,因此,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表面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化和覆盖等作用。
在实际应用中,水喷雾的灭火作用往往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果,对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两个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灭火作用是辅助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
(2)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以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下列场所和部位宜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①、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房间。
②、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
③、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④、钢铁冶金企业内的单台设备油量100kg以上的配电室、大于等于8MVA且小于40MVA的油浸变压器室、油浸电抗器室、有可燃介质的电容器室,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总降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
总装机容量>400kVA的柴油发电机房,电气地下室、厂房内的电缆隧(廊)道、厂房外的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5O0㎡的电缆夹层,厂房外长度>100m的非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的电缆挢架层数≥4层的电缆隧(廊)道;
建筑面积≤500㎡的电缆夹层,与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电缆隧(廊)道连通或穿越3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的电缆竖井,储油总容积≥2m³的地下液压站和润滑油站(库);
储油总容积≥10m³的地下油管廊和储油间,距地坪标高24m以上且储油总容积≥2m³的平台封闭液压站房,距地坪标高24m以下且储油总容积≥10m³的地上封闭液压站和润滑油站(库),热连轧高速轧机机架(未设油雾抑制系统)。
⑤、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总容量大于50m³或单罐容量大于20m³时。
(3)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水雾喷头和火灾自动探测控制设备等组成,如图所示。系统的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可采用带火灾探测器的电动控制装置和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装置。
该系统在组成上与雨淋系统的区别主要在于喷头的结构和性能不同,而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基本相同。它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实现灭火和防护冷却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