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浓度设计是一件谨慎的事情。我们在不同的保护区设计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浓度也会有所不同规定。
灭火设计浓度:
1.不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固体表面火灾灭火浓度为5.8%,设计规范未列出经试验确定。
3.图书馆、档案室、票据中心、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为10%。
4.油浸变压器室、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为9%。
5.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为8%。
6.防护区实际应用浓度不超过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7.在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洒时间不超过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洒时间不超过10s。
灭火浸渍时间: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为20min;通讯房、电子计算机房的电气设备火灾应为5min;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为10min;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