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消防施工的都知道,在消防管道的支架上有可能放置2-3根消防管道,有自动喷淋系统的,有消火栓系统的,如果再加上消防水炮系统的管道,无论是对使用者来说,还是对于施工者来说,都是巨大的负担。能不能够将这些管道合用呢?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这些管道能够合用呢?
对于消防工程来说,能够减少施工量,减少工程费用支出,是很多的用户都乐意见到的。而建筑中的消防水炮系统,消火栓系统或者自动喷淋系统是国标要求的,没有办法增减,而合用管道,会减少施工成本和减低工程费用;但是不会是无限制的,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1、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和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两个系统中最大的一个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的要求;
2、应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其他设计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两个系统分别都有用水量,按照最大的系统用水量来建立消防水池或者消防水箱,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设计要求,需要在部分地方在两个系统分开。
以消防水炮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举例,消防水炮系统使用的额定压力在0.6MPa或者0.9MPa,而消火栓的额定压力不大于0.5MPa,两者之间的压力不同,要分开设置;另外水炮系统根据场景的大小使用的管道口径也不同,如果使用30L的水炮的话,主管道需要200口径的管道,如果消火栓也设置为200的管道有些浪费,所以在室内的地方,管道需要根据情况而确定。